安远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远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法治观念为先导,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县统计生态风清气正。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学习宣传,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县委、县政府带头领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全国和全省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处分处理情况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各乡镇、相关部门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内容。2024年安远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2次,县政府常务会学习4次。二是领导干部集中研学。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制度化、常态化,3月在县委党校为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三是系统内部常态深学。切实履行贯彻落实的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内容,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和各专业培训会上反复学、深入学,并于7月成功举办全县2024年统计干部业务提升班,专题讲授了统计法律法规,确保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能熟练了解掌握统计法治知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四是统计对象以干促学。结合业务培训、企业走访和数据核查等方式,分专业安排统计干部与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以新修改《统计法》为重点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向“五上企业”、辅记账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常态化开展“嵌入式”普法宣传解读,引导统计调查对象自觉学法尊法守法。五是社会公众广泛共学。主动适应当前传播规律和社会公众需求,统筹使用线上线下协同宣传,利用“安远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编辑转载动漫、微视频、图解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抓住“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和宣传品等形式,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统计法治工作氛围。
(二)强化监督职能,保障数据质量。一是加强数据审核。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严把数据审核关,加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以统计、税务、供电等部门数据为主要基础,以供水、供气、用工等数据为辅助指标,通过统计数据与行政记录比对验证、融合分析,监测评估统计数据变动趋势情况,对数据波动较大、上报数据存疑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实地查验企业数据支撑原始记录及台账数据,进一步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认真查验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企业上报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源头数据实打实、硬碰硬。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将统计法治思维贯穿于经济普查、专项调查和日常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现“ 统计改革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统计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持续保持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2024年9月邀请信丰县统计局持证人员来我县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项目)7家,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6个专业,本次检查,未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完善协同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与专业统计调查协作配合的办法》,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检查、巡察、审计等其他各类监督融合贯通,2024年6月与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联合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工作氛围,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三)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统计根基。一是全面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持续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聘任钟灿华等36名同志为安远县乡(镇)、城市社区、园区、部门首席统计员的通知》,在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和行业部门设立首席统计员制度,强化首席统计员考核管理,保持统计队伍整体相对稳定。二是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组织3名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其中1人已通过考试,实现了统计执法持证人员“零突破”。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集中培训、以干代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加强“五上”企业、乡镇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实地核查时机,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现场“教学”,针对报表中易错指标、难以理解指标、统计口径、取数方法等现场予以纠正指导和培训解疑,持续提升全县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水平,推动统计数据质量与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同推进、共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编制限额和干部身份影响,我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不足2人,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从事统计执法工作应当取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的统计执法证,因此我局仍然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是部分乡镇统计人员变动较频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政治站位高。深化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识,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和整改情况。
(二)职责履行全。亲自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法治合力强。通过科学合理分工,全体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增强全县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
二是建议协调增加我局行政编制数,国家统计局要求参加统计执法考试人员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而事业编制人员因没有报考资格而无法取得统计执法证。
五、2025年工作安排
针对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现状,我县将坚决按照市局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动员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切实增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着力解决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紧盯“关键少数”,继续推动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充分利用统计法进党校、微信群、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向全县统计系统干部、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传播法治声音,重点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唱响统计法治好声音。
(三)进一步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推动乡镇部门、统计调查对象落实统计工作规范和标准,大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原始记录、统计资料电子台账,不断提升统计业务流程、全过程质量管控、数据审核评估等环节的规范化程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四)进一步保持防范惩治高压态势。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深入践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严格执行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协同高效,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派驻监督、巡查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更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遏制在源头,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专此报告。
安远县统计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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