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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商务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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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商务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 九游app老版本下载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商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商务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商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负责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社区商业发展,管理商贸服务行业,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专卖等相关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县外资金工作,组织拟定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协调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和重大引资项目的推进,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报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加强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为投资者以及投资企业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

(七)研究拟定全县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和组织本县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制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和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受和管理国际多双边援助工作,负责全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

(九)负责电子口岸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国际电子商务在全县外向型企业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贸易服务体系和电子政务管理体系的建设。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单位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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