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水利部新时期改革发展总思路和省市县水土保持工作要求,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水保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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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预防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1.规范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公路建设、矿业开采、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监督力度。2019年上半年共审批交通建设、房地产开发、城镇建设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14份,编报率百分之九十五,并严格依法依规足额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在严格水保方案审批的同时,积极督促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临时措施、永久性措施的落实,并要求水保工程竣工后及时验收报备。
2.加强集中整治,明确管理责任。为有效遏制水土流失,落实部门的主体责任,县政府下发了《九游app老版本下载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水土流失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字〔2019〕38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
3.加大执法巡查,狠抓责任落实。我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有计划地按月按季度对各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相关单位或负责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上半年年共巡查46次,巡查项目数63个,共发出整改通知书共16份,使全县的水土保持情况进一步改善。
4.做好脐橙复产,助力乡村振兴。我局积极支持脐橙复产工作,派专人集中办公并做好脐橙复产监督巡查工作,严禁违规复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责令完善水保设施,尽快恢复植被。在巡查过程中,我局还积极开展水保宣传和技术指导,全面提高广大果农(或复产企业)的水保意识。
(二)水保治理稳步开展
1.争项争资取得新突破。我局把争项争资工作当作水保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多方争取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争取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资金1428万元,全市位列第一,全省第二。
2.治理工程扎实开展。一是根据《安远县废弃矿点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字〔2017〕139号)和《安远县矿山复绿整治工作方案》(安府办字〔2018〕43号)两个文件工作要求,我局已基本完成了2018年废弃矿点的复绿整治工作,并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二是完成了《安远县2016-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初稿)》,着手开展相关数据现场调查论证,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县政府出台了《安远县水土流失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府办字〔2019〕38号),我局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近期治理工作县果业局、交通运输局、镇岗乡和三百山镇等责任单位已正在准备实施。四是配合生态环境局完成了第二轮东江源生态补偿项目有关水保基础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五是安远县水土保持示范园边坡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开展了竣工验收工作。
(三)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1.全面完成了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给我局的问题,按照县委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各项问题整改。
2.党建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制订了2019年度工作和学习管理考核方案,方案明确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和财务制度。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五日一体”学习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上下班工作制度,为建设“五型”政府建章立制。
(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
按照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人员不减、力量不减、经费不减,着力抓好产业扶贫工作,促进贫困户收入稳步提高,乡村面貌持续改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健全全县联审联批制度。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纳入发改委、环保、国土、矿管、水利、交通、水保等部门参与的并联审批程序。严格坚持执行“先规划后开发,先申报后审批”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提升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提高审批质量。
2.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谁开发、谁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根据“谁开发、谁治理”原则,各责任单位将严格落实生产建设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作;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重要作用。
3.积极协助脐橙复产工作。要求各乡(镇)在生态修复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脐橙复产工作,并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执行生态建园、规范建园的标准,做到山顶戴帽,山脚穿靴,修建反坡梯田,主干道、支道种树绿化,全面落实山顶截排水沟、梯带内壁水平竹节沟、山脚泥沙拦截沟、护坡种草以及蓄水池、沉沙池等配套的“三沟一草”基本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4.完成废弃矿点复绿工程验收并督促做好部分矿点治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5.继续开展水保规划相关数据现场调查,并对初稿数据修正,提交《安远县2016-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开展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公示和报批等工作。
6.继续做好安远县水土流失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等相关工作。
7.继续配合做好第二轮东江源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8.在县财政全额整合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县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综合防治面积70km2(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 km2,重点预防保护面积30 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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