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土保持中心、局属各股(室)、水利工程技术保障中心: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查方式,提升审查质量。经研究,成立安远县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公平竞争审查小组由我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秘书综合事务组、项目推进工作组、规划与计划工作组、建设与管理事务工作组、农村水利事务工作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质量安监工作组、河湖长制工作组、水政水资源(节水事务)工作组负责同志为组员。
二、主要职责
公平竞争审查遵循“谁起草、谁审查”原则,政策措施的起草股室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报局公平竞争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由秘书综合事务组核稿印发。
三、工作要求
(一)本局与其他部门会签的政策措施,承办股室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严格把关,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不予会签。
(二)秘书综合事务组在核稿、印发文件时对政策措施是否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行办文程序审核。
(三)各股室在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安远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6日
安远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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