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查梳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江西省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逐村逐户逐项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同时,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县乡村三级力量对所有贫困户、贫困村进行一次大排查,重点排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贫困村水、电、路、通讯、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全面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3.扎实推进“十大巩固提升工程”。

赣公网安备360726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