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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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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工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安远县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远县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有关规划性文件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有关规定,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

(三)对县域内工业经济发展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五)承担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和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八)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十)研究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

(十一)负责国家和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安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3人;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7年减少36万元,下降8.02%;本年收入合计413万元,较2017年减少36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财务管理控制和人员变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1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87.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87.84万元,较2017年减少61.16万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是财务管理控制和人员变动;年末结转和结余25.16万元,较2017年增加25.1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务管理控制和人员变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87.8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03万元,决算数为38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24%。其中: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22万元,决算数为3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2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1万元,决算数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8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6.35万元,较2017年减少6.95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64万元,较2017年增加12.47万元,增长72.6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万元,较2017年减少66.64万元,下降97.28%,主要原因是财务管理控制。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2.54万元,增长51.8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2.54万元,增长51.84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81万元,增长215.24%,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增强了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设定绩效目标,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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