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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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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跨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县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县民政局做好协助工作。

(五)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婚姻、殡葬、彩票销售等服务机构及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众祭祀期间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拟订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安远县民政局是九游app老版本下载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社会事务股。

三、负责人:廖新兴,安远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东门路48号

六、电话和传真:0797-3731202、0797-373271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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