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住建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府(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乡(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和房产测绘及其成果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县燃气行业监督检查职能。

)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定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十)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征收、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及中心城区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托管房产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负责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企业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城区房屋安全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建筑镂空违规浇筑的安全整治。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41人、差额事业编制0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06人,其中:在职人数84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补助41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5人;聘用人员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

       

部分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单位收入预算总额2026.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819.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0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4.57%;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4.68%;上年结转(结余)15.2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026.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819.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1.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6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6.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40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3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5.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84%;住房保障支出77.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81%;卫生健康支出39.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96%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806.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9.1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511.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占支出预算总额74.57%,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64%;住房保障支出72.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77%;卫生健康支出34.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30%;城乡社区支出1318.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7.2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

2023年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3.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33万

)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为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4G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套,为人防应战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单位项目情况说明

1.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人员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支出,加强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2)实施主体: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实施方案:在2023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住建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项目资金90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人员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支出,加强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数量指标:实有人员数(保障住建局职工正常办公、生活秩序)77人。

质量指标:奋力打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推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障运转质量。

时效指标:在2023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住建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成本指标:本项目总费用900万。

经济效益指标: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务实基础强保障,严格抓好建设行业监管。

生态效益指标: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1.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减少,公务出行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减少,公务出行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相关文章

Baidu
九游首页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