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关于委托对魏熠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安组干函〔2023〕13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4日起,对魏熠同志任安远县教科体局局长任职期间(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安审委办通[2024]8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审计期间,恳请广大干部职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公正负责地提供信息、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97-3732680
审计组办公地点:安远县审计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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