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工业倍增升级行动,扎实做好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工作,全力保障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二阶段园区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年第二阶段协助园区重点招工服务企业新招员工指导数1600人(不含2022年已在县内园区企业务工人员),其中: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帮助园区企业招工1000人,安远中专、安远应用技术职业学校以在校生实习、毕业生输送等形式分别帮助园区企业招工300人、50人,企业负责自主招工250人,对当年新引进投产开工项目另行分配招工工作任务。
二、完成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确保第二阶段园区重点招工服务企业招工任务全面完成。
三、保障机制
县财政部门要将年度招工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将补贴资金据实拨付到位。相关单位及人员招工经费补助、奖励、补贴等事项参照《2023年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字〔2023〕23号)文件确定的类别和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招工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工作,着力破解企业招工用工难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招工“一把手”负责制,各招工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招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工作作风不实、以老代新、以此称彼、弄虚作假的招工责任单位,由县领导约谈招工“第一责任人”,并按照虚假招工人数的三倍,增加当年招工任务数,取消招工责任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企业参与弄虚作假的纳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并按照虚假招工人数的两倍核减当年招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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