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1、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的合称。是国家为了保障城镇和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城乡居民在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参保人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种基本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在年老时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共享经济基本发展成果,是国家基本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哪部分人群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参保手续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安远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首次参保的参保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保,填写参保登记表再缴费。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档次是多少?政府如何进行补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4个档次,相应标准政府分别补贴40元、5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100元、150元、190元、230元。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特别提醒:逾期缴纳年度保险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为了保障您享有最大权益,请您按年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不提倡到龄领取养老金时一次性补缴多年保费。
4、特殊缴费群体如何缴费?
对特困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缴费群体,暂时保
留原有的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县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同时,特殊缴费群体还可以自行另外再缴费,自行缴费的标准和档次同样为300-6000元共14个档次,并享受相应政府补贴,到龄后就能领取更高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5、如何缴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行以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方式为主,批量扣费为辅,税务、银行柜面兜底的缴费方式。
(1)电子缴费。参保人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赣服通)、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赣州银行等合作银行的微信二维码、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方式为自己和为他人缴费。

县农商行缴费二维码 县农行缴费二维码 省税务局缴费二维码
(2)批量扣费。参保人员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后,将应缴的保费及时足额存入已签约的本人社保卡或其他银行账户(存折、储蓄卡),由税务系统后台统一发起指令进行扣费。
(3)柜面缴费。参保人直接到各合作银行网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主楼三楼办税窗口、县税务局版石分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向银行、税务工作人员申报档次后缴费。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什么时候截止?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25日。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1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需要再缴费,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60周岁至65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按175元基础养老金计发,由财政支付。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6元的基础养老金,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12元的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9、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待遇领取?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保障卡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待遇领取人员的申领,县社保中心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进行复核,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后,计算其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标准,于次月开始,将养老金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中。
特别提醒:参保人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申领的,到龄次月至办理领待遇手续期间养老金不予以补发待遇。
10、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是否要参加每年的资格认证?
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以最近的认证时间起算,往后递延365天作为一个认证周期。一年内可多次认证,每一次认证后都会重新开始计算、并向后递延365天形成1个新的认证周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通过网上自助认证进行人脸识别、身份信息采集认证工作。
网上自助认证请按以下方法操作:
(1)下载“江西人社”APP,首页界面上方点击敬老服务专区,选择“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认证”,然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认证。
(2)使用支付宝里的赣服通小程序:搜索“养老待遇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身份认证或帮助亲友进行身份认证。认证后返回到“养老待遇认证”界面,可查询待遇资格认证结果。
11、养老金待遇领取(前)人员死亡的,是否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
(1)按规定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5年,并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的参保人员,实行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1000元。其直系亲属凭其火化证(或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继承人关系证明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注销养老保险关系,提出享受丧葬补助金申请,报县社保中心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由县财政拨付。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发其养老金,政府为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领取人员死亡当月享受基础养老金的10个月金额。其直系亲属应在该领取人员死亡之日起30日内凭其火化证(或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继承人关系证明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注销养老保险关系,提出享受丧葬补助金申请,报县社保中心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由县财政拨付。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助。
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继承?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13、已经缴纳了社保的居民,可以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吗?
不可以,因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保障号是唯一的,如果两边参保,最终领取待遇时还是要取消一个。而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普惠性保障制度,国家政策不允许对同一居民就养老保险给予两次补助。

赣公网安备360726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