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城市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加强乡(镇)统一战线工作,经县委研究,决定:
陈希雯同志兼任鹤子镇党委统战委员;
鄢小万同志兼任孔田镇党委统战委员;
魏健龙同志兼任三百山镇党委统战委员;
叶金秀同志兼任镇岗乡党委统战委员;
魏善堂同志兼任凤山乡党委统战委员;
谭乾龙同志兼任欣山镇党委统战委员;
杜美山同志兼任高云山乡党委统战委员;
黄国富同志兼任新龙乡党委统战委员;
王虹同志兼任车头镇党委统战委员;
张昌洪同志兼任蔡坊乡党委统战委员;
陈晶同志兼任版石镇党委统战委员;
唐贵华同志兼任重石乡党委统战委员;
黄培华同志兼任天心镇党委统战委员;
钟金同志兼任长沙乡党委统战委员;
严庐山同志兼任浮槎乡党委统战委员;
陈勇同志兼任龙布镇党委统战委员;
钟煜华同志兼任塘村乡党委统战委员;
唐辉同志兼任双芫乡党委统战委员。
乡(镇)党委统战委员一般由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兼任,今后涉及人事调整的,由乡(镇)党委在人员到位3个工作日内,将分管同志调整情况报县委统战部备案,县委不再行文任免。
中共安远县委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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