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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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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是县委、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本级。编制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28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44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补助26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35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45万元;其他收入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35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0.4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6万元。项目支出699.44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8万元,资本性支出2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0.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万元;农林水支出82.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万元;资本性支出213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6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万元;农林水支出82.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6万元。项目支出114.44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减少支出费用。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高云山乡人居环境长效整治
1)项目概述: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保持村庄圩镇干净整洁,提升居住条件。
2)立项依据:2024年初预算内资金
3)实施主体: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省市县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行动目标。为进一步落实工作,压实责任,确保人居环境整体显著提高,制定本计划;从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入手,动员广大农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村内环境“脏乱差”问题,在干净整洁有序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稳扎稳打,逐步实现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
二、实施时间。2024年1月-12月。
三、重点任务。(一)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黑臭污水治理;全面提升村庄内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二)切实做好村庄内“五清一改”。清垃圾:村庄周边、水边、道边、房前屋后等无生活垃圾、无杂物杂草、无粪堆、土堆;清破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灯、路标等设施上影响村容村貌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痕迹,清理店门口的破旧木架;清理无功能建筑:因地制宜处理或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实现村内巷道全部硬化;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 人居环境治理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三)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村庄内外道路硬化水平:各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各类涉农项目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加快推进村庄主干道路拓宽改造、村内次干道路和巷道硬化,全面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洼路、打通断头路、畅通环村路、消灭“泥泞路”;因地制宜推进“五小园”建设:落实门前三包,在全面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和垃圾的基础上,结合发展需求,动员群众宜花则花、宜树则树、宜果则果、宜菜则菜,推进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药园等建设,有条件的户覆盖率要达到100%;开展绿化亮化提升行动: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进行适度亮化,主干道每30- -50米安装一盏路灯,公共活动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路灯盏数,确保正常使用、维护到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新建或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合理设置农村游园、文体广场、公共厕所等。
5)实施周期: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高云山乡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预算安排12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远县高云山乡人民政府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上年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公务出行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取消车辆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高云山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29_2024-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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