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部分:
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依法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并依法实施临时封查、传唤等措施,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提出意见并由应急管理局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二)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消防监督机构是火灾调查和火灾责任者追查处理的权威机关,负责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
二、灭火及抢险救援职责
(一)教育训练队伍,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抓好所属队伍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同时,对群众义务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突发灾害处置,及时有效的扑灭各种火灾,努力减少火灾损失,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实施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实行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迅速出动,积极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县消防救援大队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
一、防火监督室
(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行政处罚、临时查封等执法案件办理;指导涉事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等工作。
二、宣教站
(一)负责消防宣传活动策划与实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消防宣传器材管理等。
三、中队办公室
(一)负责大队灭火救援作战指挥及日常工作的勤务保障;“六熟悉”演练;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实战演练组织等。
四、财务办公室
(一)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年度经费预决算编制,统筹安排各项经费。
五、指挥中心
(一)负责接警调度;值班信息报送;值班工作安排;警单信息录入。
六、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联系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调开展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办公地址:安远县欣山镇火焰山路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2点,下午2点30分到6点,法定节假日除外;负责人:肖剑明;联系方式:0797-717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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