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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安远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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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安远分局在上级医保部门的全面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抓改革严监管、强保障、优服务,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现将2022年以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抓队伍、强素质,在创建模范机关上下功夫。一是抓实学习教育。落实每月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深化研讨效果。围绕“看思想比忠诚、看学习比能力、看纪律比作风、看工作比实际、看服务比奉献”,开展“五看五比争创红旗支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凝聚巾帼力量砥砺奋进新局”主题党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专题党课、“一月一书一文一讲”读书分享、季度工作晾晒、“讲四史”微党课评比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抓牢作风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加强机关财务、医保基金、稽核审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提醒,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抓好激励保障。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干部职工考核,进一步丰富团队文化建设,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归属感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呈现出新气象。今年以来,安远分局在抓医疗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的相关做法在市级以上医保主流刊物、媒体中刊发52篇。

(二)坚持抓小处、顾大局,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上下功夫。一是参保任务提前完成。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激励支持,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畅通缴费渠道,落实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资助等措施2022年,在乡镇医保经办力量共同努力下,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99.99%。二是疫情防控保障到位。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医保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履行好医保职责,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资金需求及时做好预拨付工作,确保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救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的决策部署,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检测等费用及时拨付。

(三)坚持强监管、严执法,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医保经办窗口、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举报电话,印制并张贴海报2400余张,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组织参与有奖竞答458人次,曝光典型案例13例,制作打击欺诈骗保特色宣传小视频1条,开展1次基金安全开放日活动及座谈会,营造全民了解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治理。多举措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治理5次,专项稽核检查4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2家,检查覆盖率100%三是强化监管。对两定医药机构开展信用承诺工作,督促医药机构切实履行医保基金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加强两定医药机构日常管理加大村卫生室便捷刷卡结算工作力度,将不符合定点条件的村卫生室调整出医保定点机构,保留128家定点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刷卡比例达到100%。开展基金监管“网格化”工作。整合了全局干部职工、社会监督员、商保公司人员、乡镇医保所人员共76人组成了格员团队,并举办基金监管稽核培训,安排监管股人员对各网格小组进行现场培训指导,截至目前共开展了网格化监管84家,现场指导60家,发现并整改问题45

(四)坚持高站位、严要求,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下功夫一是落实资助参保政策。与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紧密合作,及时更新数据,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由政府资助参保,做到应保尽保。2022年度,全县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已全部参保。二是确保医保待遇享受。全面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简化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办流程,将特殊人群门诊特殊慢性认定备案权限下放至乡镇卫生院,保障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待遇。今年以来,脱贫人口、“三类人员”认定备案门诊特殊慢性病1971人次;发挥医保“三重保障”作用,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积极开展因病返贫监测工作,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同开展监测信息推送,督促各乡镇、城市社区做好预判、风险处置等工作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政策调整因素,印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小册子》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进企业“五进”以及“医保接待日”活动,强化政策宣传。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做法和成效在江西日报、省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刊登。

(五)坚持转作风、提效能,在优化经办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一是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实施容缺、容错经办方式方法,实行综合柜员制,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等制度,提供延时错时服务用好“好差评”体系,确保经办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以来,经办中心3人次月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4次月度红旗窗口,获参保居民书面表扬信一份,经办服务工作获得群众点赞。二是三级经办成效明显。县级层面对医保经办事项进行颗粒化划分,将10个医保主事项细分成30个子事项,并明确每一个子事项的经办细则,确保医保业务办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程序规范。乡镇层面将参保登记、医保查询、转诊转院、零星报销登记等高频事项下放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邮储-医保便民服务点、乡镇卫生院等,赋能乡镇一级经办机构。在村级,提供医保事项咨询、帮办等服务,逐步形成县级有大厅、乡镇有窗口、村级有代办的三位一体经办格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梳理下沉服务事项经办政策文件,制定县乡村医保业务经办一体化工作指南,开展3期培训班,4期114人次跟班学习,分局分中心26名干部结对指导各乡镇,确保经办服务下沉,沉得下、办得好。三是信息化建设有力推动。广泛宣传江西智慧医保APP微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支付宝赣服通医保功能等线上经办途径,不断提高一次办、不见面办、掌上办事项比例。实施“一码当先·春季攻势”行动,深入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及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六)坚持惠民生、促发展,在推进医保制度改革上下功夫。一是落实好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药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常态化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六批(胰岛素类为主)采购工作,5月已执行赣粤豫鄂四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14个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持续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省联盟医用耗材集采,参与广东跨省联盟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导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人工晶状体类、超声刀类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集采工作。积极做好医药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贯彻落实谈判药品的相关政策。二是落实好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市局今年对所有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DIP全覆盖的要求5家二级医院和21家一级医院已经实现开始试行DIP付费运行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擦亮“党建+医保”品牌特色,持续推进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五好四讲三能”打造模范机关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有机交融、深度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持续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好“三重保障”待遇制度以及分类资助参保相关政策,按上级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职工门诊共济等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三)持续维持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基金拨付流程,严格按照岗位审核程序,加强风险控制,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及时按时拨付、流程规范,全面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拨付效率。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的协作和配合,降低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各项医保基金的按时足额拨付,确保不因资金拨付影响参保人就医结算。

(四)持续加强医保定点管理及基金监管。持续做好受理及初审新增纳入医保定点申请、组织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申请、定点村卫生室“村村通”便捷式刷卡工作等常态化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专门力量,创新工作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充分运用日常稽核、专项稽核、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网格化”基金监管,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监管。

(五)持续落实好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好医药服务价格调整改革试点工作。执行好拟第一轮调政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继续落实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抓紧抓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充分利用省系统采购平台数据监督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落实情况,对完成年度采购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督促。

(六)持续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力做好DIP示范点建设;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七)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三级经办建设,持续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邮储银行、乡镇卫生院医保经办工作指导,形成顺畅的县乡联动经办格局。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2.0,细化经办流程。进一步深化“一站式”服务、“一窗口”“放管服”办理改革,全方位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加快形成以电子凭证为载体的医保“一码通”服务管理新模式。实施“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建设经办标准化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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