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党字〔2021〕13号
关于廖金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各分中心、机关各股室:
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一、局机关股室
廖金平同志兼任局办公室主任;
卢金海同志任法规与信访工作小组组长;
李新彩同志任地理信息与测绘工作小组指导员;
钟祥先同志任行政审批工作小组组长;
黄忠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小组组长;
林胜同志任耕地保护工作小组组长;
魏长兴同志任局工会副主席(正股级)。
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一)综合股
欧阳晓华同志任综合股股长;
何卉滢同志任综合股副股长(正股级)。
(二)土地储备股
陈和胜同志任土地储备股股长;
肖春梅同志任土地储备股副股长;
罗梅英同志任土地储备股副股长。
(三)土地整治股
刘柏林同志任土地整治股股长;
刘玉萍同志任土地整治股副股长;
蔡美英同志任土地整治股副股长。
(四)自然资源交易所
廖金平同志任自然资源交易所所长。
(五)地质勘查股
欧阳绍权同志任地质勘查股股长;
杜康同志任地质勘查股副股长。
(六)矿业权管理股
刘日明同志任矿业权管理股股长;
游盛林同志任矿业权管理股副股长。
(七)国土空间修复股
钟沛源同志任国土空间修复股股长;
冯启辉同志任国土空间修复股副股长(正股级);
郭宁同志任国土空间修复股副股长。
(八)不动产登记股
龙春红同志任不动产登记股股长;
谢梅桂同志任不动产登记股副股长。
(九)不动产预审股
廖彤同志任不动产预审股股长;
唐丽华同志任不动产预审股副股长。
(十)不动产质检股
叶国庭同志任不动产质检股股长;
高洋连同志任不动产质检股副股长(正股级)。
(十一)不动产勘测股
廖海峰同志任不动产勘测股股长。
(十二)自然资源纠纷调处股
叶志立同志任自然资源纠纷调处股股长;
魏美松同志任自然资源纠纷调处股指导员。
三、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钟洪峰同志任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队长(正股级);
杜磊同志任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队长(正股级);
钟祥灿同志任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队长(正股级);
魏玉麟同志任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队长(正股级);
唐晓明同志任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队长。
四、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钟桂芬同志任欣山分中心主任;
陈飞同志任欣山分中心副指导员(正股级);
何良智同志任欣山分中心副主任(正股级);
张昌彪同志任欣山分中心副主任(正股级);
叶思妤同志任欣山分中心副主任;
刘长秀同志任欣山分中心副主任;
何晶同志任欣山分中心副主任;
谢向春同志任欣山分中心副主任;
古春华同志任鹤子分中心主任;
李良同志任鹤子分中心副主任;
温世善同志任孔田分中心主任;
孙北泉同志任孔田分中心指导员;
魏衍福同志任三百山分中心主任;
陈在峰同志任三百山分中心副主任;
梅登升同志任三百山分中心副主任;
魏红明同志任镇岗分中心主任;
杜克胜同志任镇岗分中心副主任;
欧阳培崧同志任凤山分中心主任;
赖永坤同志任凤山分中心副主任;
钟伦清同志任高云山分中心主任;
叶华斌同志任车头分中心主任;
刘京钰同志任新龙分中心主任;
魏智平同志任新龙分中心副主任(正股级);
李栋梁同志任版石分中心主任;
廖辉永同志任版石分中心副主任;
郭日福同志任重石分中心主任;
郭奇峰同志任蔡坊分中心主任;
杜世有同志任天心分中心主任;
叶春同志任天心分中心副主任;
文小安同志任塘村分中心主任;
魏一胜同志任浮槎分中心主任;
廖文辉同志任浮槎分中心副主任;
何艺云同志任长沙分中心主任;
孙涛同志任双芫分中心主任;
尧成发同志任龙布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五、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
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赖忠华
队员:李世旺(正股级)
文小安
六、一般干部调整
唐倩同志调整到自然资源纠纷调处股工作。
以上人员原职务自然免除。
同时免去:
郑传松同志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鹏展同志孔田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谢德智同志车头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陈永红同志新龙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欧阳山春同志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小组组长职务;
赖洪亮同志办公室主任兼任价格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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