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本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及重大气象灾害的评估,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县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和气象预报、灾害天气警报的发布;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负责气象法治宣传、气象法规实施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负责本部门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培训,业务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主管机构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安远县气象局隶属赣州市气象局,是以气象部门管理为主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安远县气象局下设气象业务股(气象台)、办公室、安远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增挂安远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三个股级机构。
办公地址
安远县九龙路282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欧阳帮基
办公电话
0797-373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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