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就业创业方针政策,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做好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保障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指导乡(镇)、城市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2)承担劳动力资源和劳动者就业失业调查统计分析和运用,负责相关就业创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
(3)提供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服务,配合做好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4)承担就业困难群体分类帮扶工作。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5)搭建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对接平台。承担全县劳动力资源和劳动者就业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工作;促进区域劳务协作,推动基层就业平台、劳务品牌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协助做好专家服务基层、人才引育和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6)负责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协助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评审等事务性工作。
(7)协助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相关经办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开展。协助做好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学生奖助学金等事务性工作。
(8)负责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承担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管理和失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创业展示、创业交流等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推荐认定相关事务性工作。
(10)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工作。承担县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搭建创业融资平台,承担为创业个人和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担保服务,为个体创业者提供法律援助政策指导。
(11)负责全县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创业担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和稽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内设处室6个,分别为:综合室、基金财务室、就业服务室(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室、创业服务室、失业保险室。
编制人数小计2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数小计14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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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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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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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新增担保资金、地方配套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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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301-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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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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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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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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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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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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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拉动就业的政策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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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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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足额拨付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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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 |
≥1.2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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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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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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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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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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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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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小微企业和个人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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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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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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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就业见习补贴_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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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301-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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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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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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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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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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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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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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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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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
=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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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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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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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
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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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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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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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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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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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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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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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5.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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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保持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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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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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人服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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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679.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7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1.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1.4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679.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6.4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5.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5.9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2万元;农林水支出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4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0.72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安远县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3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2万元;农林水支出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7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4.4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就业创业项目情况说明
1、创业担保贷款新增担保资金、地方配套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⑵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规[2024]7号)文件。
⑶实施主体:县人社局及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⑷实施方案: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付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⑸实施周期:2025年度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40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支持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拉动就业的政策效应。
2、就业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⑵立项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
⑶实施主体:县人社局及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⑷实施方案: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⑸实施周期:2025年度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420.8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目标2、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安远县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17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赣公网安备360726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