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侦查破案工作,组织、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负责全县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监管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3、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14、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15、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
16、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17、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培训、重大典型培养及公安宣传的方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警衔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18、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9、对驻我县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20、领导全县消防部队。
21、指导在我县的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2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个,包括:安远县公安局本级、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55人,其中在职人员355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7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533.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5.83万元,较2020年减少303.7 万元,下降64.69 %;本年收入合计9367.34万元,较2020年增加142.4 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新增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分局两个单位,增人增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367.34万元,占 98.26%;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年初结余165.83万元,占1.7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9533.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533.16万元,较2020年增加308.22 万元,增长3.3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增人增资;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26.7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指标,调整了年末结转和结余数。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727.35万元,占91.55%;项目支出805.81万元,占8.45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95.25万元,决算数为953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86.58万元,决算数为83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产城新区治安管理用房项目及增人增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12万元,决算数为66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4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缴费提标。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万元,决算数为13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8%,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减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3万元,决算数为4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增加农林水经费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59万元,决算数为 25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7.3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62.65万元,较2020年增加1807.65万元,增长44.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65.98万元,较2020年减少287.72万元,下降12.77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29万元,较2020年增加71.62万元,增长565.27 %,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遗属人数增加,补助标准提高。
(四)资本性支出814.43万元,较2020年减少1404 万元,下降63.29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警用装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75万元,决算数为164.41万元,完成预算的64.7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134.99 万元,下降45.0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94万元,决算数为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50.7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1.94 万元,增长82.86%,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5批,累计接待234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81万元,决算数为138.06万元,完成预算的64.4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07 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0.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 1691.72万元,降低37.8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警用装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及办公费支出减少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3.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安远县公安局产城新区治安管理用房”等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安远县公安局产城新区治安管理用房项目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率达到了90%以上,预算绩效评价为良。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主要支出项目均控制在年初预算的范围内,预算执行率达到了90%以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侦查破案工作,组织、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负责全县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监管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3、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14、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15、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
16、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17、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培训、重大典型培养及公安宣传的方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警衔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18、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9、对驻我县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20、领导全县消防部队。
21、指导在我县的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2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个,包括:安远县公安局本级、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55人,其中在职人员355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7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533.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5.83万元,较2020年减少303.7 万元,下降64.69 %;本年收入合计9367.34万元,较2020年增加142.4 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新增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分局两个单位,增人增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367.34万元,占 98.26%;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年初结余165.83万元,占1.7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9533.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533.16万元,较2020年增加308.22 万元,增长3.3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增人增资;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26.7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指标,调整了年末结转和结余数。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727.35万元,占91.55%;项目支出805.81万元,占8.45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95.25万元,决算数为953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86.58万元,决算数为83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产城新区治安管理用房项目及增人增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12万元,决算数为66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4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缴费提标。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万元,决算数为13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8%,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减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3万元,决算数为4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增加农林水经费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59万元,决算数为 25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7.3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62.65万元,较2020年增加1807.65万元,增长44.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65.98万元,较2020年减少287.72万元,下降12.77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29万元,较2020年增加71.62万元,增长565.27 %,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遗属人数增加,补助标准提高。
(四)资本性支出814.43万元,较2020年减少1404 万元,下降63.29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警用装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75万元,决算数为164.41万元,完成预算的64.7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134.99 万元,下降45.0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94万元,决算数为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50.7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1.94 万元,增长82.86%,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5批,累计接待234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81万元,决算数为138.06万元,完成预算的64.4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07 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新增纳入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两个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0.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 1691.72万元,降低37.8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警用装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及办公费支出减少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3.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安远县公安局产城新区治安管理用房”等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安远县公安局产城新区治安管理用房项目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率达到了90%以上,预算绩效评价为良。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主要支出项目均控制在年初预算的范围内,预算执行率达到了90%以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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