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法律服务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赣州市司法、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法律服务市场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整治我县法律服务市场,大力探索我县法律服务市场全面推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助力全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司法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公开征集安远县法律服务市场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内容
(一)查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地以外违规设立办公地点、接待室;2.在行业以外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坐班执业,或者不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3.外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县设点执业或者坐班,私自接受委托、代理、辩护收取费用,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诉讼、非诉讼业务的;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查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缺失的违法违规行为。1.未经承担经营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登记但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等经营主体名义从事有关活动的。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后,继续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2.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超出登记核准业务范围从事有关活动的;3.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的住所或备案的经营场所不一致的;4.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揽业务,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5.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利益勾连,放任、纵容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其执业场所内执业,或以法律咨询机构名义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再将案件转交给合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承办的;6.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明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纳、容留其在本机构执业的;7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顿假借法律服务侵害民生利益的突出问题。1.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采取诱导、欺诈等方式捏造事实,骗取当事人财物的;2.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采取虚假宣传、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3.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在法律顾问或重大法律服务项目招投标中搞恶意竞争的;4.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提供法律服务中收费不入账、少入账或者不开票,逃避税务监管的;5.采取欺骗、伪造等方式取得村(居)委会等相关组织的推荐函或证明材料,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6.怂恿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鼓动当事人违法上访;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被征集线索对象
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理注册登记的名称中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且实际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但不得从事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从事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等涉法事务)的市场主体。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0797-7172782(县司法局)
0797-3752766(县市监局)
举报邮箱:aysfj@163.com(县司法局)
ayxsjj2022@163.com(县市监局)
举报信箱:安远县腾飞路中段司法局大楼一楼门口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一楼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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