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人大有关决议,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保障改善民生,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努力发挥审计“卫士”“谋士”作用。在推动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实、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民生政策落实等方面认真履行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责。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结果表明,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7332万元,总支出381704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56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9080万元,支出258060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10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61万元,年终结余3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4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78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393万元;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11606.44万元,2022年底显性债务余额为572569.13万元,在限额以内。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县财政局坚持培财源抓收入,积极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增投入优结构、控支出保“三保”,强化财政管理力度,持续深化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财政收支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保障全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从审计情况看,县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违反预算分配规定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
2.将非本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
3.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违反收入预算执行规定方面
1.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2.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
(三)违反支出预算执行规定方面
1.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2.财政部门无预算拨款。
3.未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拨款。
4.土地出让收入为产业投资基金注资和对外投资。
5.出借财政专户资金。
6.未及时收回专户借款。
(四)违反其他相关规定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率低。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无预算支出1413.61万元。
2.超预算支出917.1万元。
3.部门预算编制不严谨。
4.预算编制不细化。
5.部分费用预算编制不合理。
6.未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填报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
8.挤占自然资源管理专项资金。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进一步细化预算,将预算的每一笔资金安排到具体部门、单位及项目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切实提升各项预算编制准确度,切实提高预算项目执行到位率;加强部门预算草案审核,杜绝将非本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
(二)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应及时清算汇缴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将政府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真实反映预算收入。
(三)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做好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财力变更安排支出,杜绝无预算安排支出,未按预算级次拨款,增强预算的约束性。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此次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展顺利。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审计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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