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掌握我县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我委安排调查组于7月份对全县2024年1-6月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及质量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传染病报告质量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查出法定传染病13种,合计1189例,网络报告1187例,报告率为99.83%。其中乙类传染病8种,查出255例,报告255例,报告率为100%;丙类传染病5种,查出传染病934例,报告932例,报告率为99.79%。
县级医疗机构调查,查出传染病1063例,报告1063例,报告率100%;乡镇级医疗机构调查,查出传染病126例,报告124例,报告率98.41%。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乡镇级医疗机构报卡意识不够强,如欣山镇卫生院、和浮槎乡卫生院有漏报情况。
2.个别医疗机构责任压实不够、报卡不规范,如本次调查发现,存在多种误诊诊断,如“肝硬化”核实为复诊乙肝、“胃肠炎”上报为其他感染性腹泻。
3.大部分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日志未填写职业、现住址和身份证。
二、报告管理情况
(一)疫情报告组织保障。24家医疗机构均成立了传染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配备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的专(兼)职人员1人及专用计算机。各医疗机构仅北方医院、镇岗乡卫生院、重石乡卫生院、浮槎乡卫生院有为疫情监测人员提供加班、值班等补助;皮肤性病防治所、镇岗乡卫生院、重石乡卫生院、双芫乡卫生院、浮槎乡卫生院有调休制度。
(二)内部报告管理和人员培训。
1.所有医疗机构均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孔田镇中心卫生院、凤山乡卫生院、车头镇卫生院、版石镇中心卫生院和浮槎乡卫生院无奖惩措施。
2.浮槎乡卫生院未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版石镇中心卫生院和县汉方中医院培训无签到记录。县皮肤性病防治所、鹤子镇卫生院、镇岗乡卫生院、长沙乡卫生院、双芫乡卫生院无培训考核记录。
(三)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使用。
北方医院未使用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其余23家医疗机构均存在病历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如疾病诊断未按ICD-11/10标准统一填写。除县人民医院登记项目填写较好以外,其他医疗机构均存在新医疗平台系统中门诊和住院登记信息不全,传染病漏报自查频次不够等情况。
三、改进要求
(一)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个别医疗机构领导对疫情报告工作重视还不够,日常督查不力,院内培训和奖罚措施落实不到位,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更迭频繁的问题较为突出。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加强自查,落实奖罚与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疫情报告管理质量。
(二)完善各环节衔接机制,规范顺畅运行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定期开展院内自查和审核,加强临床医生报告意识。网络直报人员要加强传染病卡片管理,提高纸质卡片报告质量。县疾控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提升疫情报告工作质量。
(三)加强院内培训,提高诊断和报告水平。各医疗机构要定期对临床医务人员,尤其是新入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登记、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规范病例的诊断,增强医务人员的报告意识。新上岗的疫情报告人员要及时到县疾控中心接受相关工作培训或跟班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四)规范传染病登记管理,完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电子信息系统应有的作用,全面提高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北方医院要及时采购电子病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使用不规范的医疗机构须加强利用门诊日志和出入院进行传染病登记,确保电子病历系统项目设置及填写规范、齐全。
附件:1、2024年1-6月安远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存在的问题
2、2024年1-6月安远县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统计表
3、2024年1-6月安远县法定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质量统计表
安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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