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部署,我县于2020年5月正式启动《安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依法依规完成了社会公示、规划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先后通过了县规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专家评审,上报省政府通过省规委会审议,最终于2024年2月27日正式通过省政府批复实施。
二、《规划》的重要意义
《规划》是安远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总体部署与安排,是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安远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发展目标。《规划》确定安远县县域城市性质和发展定位为赣南脐橙核心产区、重要的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客家文化传承区、东江源头山水名城。
(二)强化底线约束。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三条控制线划定及管控要求,筑牢国土空间规划底线。规划到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58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63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60.7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32.67平方公里以内。
(三)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构建“中心集聚、南北联动、双轴协同、两脉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优化农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粮食主产区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发展。加强三百山东江源头等生态涵养区保护,统筹濂江、镇江等流域保护修复。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合理优化工业园区布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
(四)优化中心城区布局结构。按照“绿水相宜、城产站融合”的总体布局思路,规划构建“一核一带,一轴四区”的空间结构。明确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布局,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四线”管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
(五)塑造地域风貌特色。建立全域性、整体性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通过“活化+利用”的措施,创新与传承安远“客家文化”、“红色文化”、“采茶文化”。构建“一带两心三片”全域旅游新格局,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大湾区文旅康养休闲后花园。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积极推动瑞梅铁路、赣安寻高速公路、G238国道改造升级等项目建设,完善县域农村公路网络,推进乡镇客运交通体系全面完成。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构建自上而下的传导机制,将各项目标、约束性指标等逐级落实分解到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并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通过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对城市发展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监督合力。
解读单位:安远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罗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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