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强化统筹安排,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乡镇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乡2024年法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推进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长沙乡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和乡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责任干部和各村(居)所站负责人任组员的“双组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所站齐心抓的工作局面,分管领导经常性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治中心牵头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全乡工作要点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内容,确保全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我乡2024年共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法会议4次、全体机关干部集体学法会议10次,多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以及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今年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断增强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执政能力。
三是健全党委会议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公示制度,不断提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我乡坚持做好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聘请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刘美荣律师为我乡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参与决策论证、风险评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更新党务、人大及其它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2024年,我乡累计公示党务、政务信息83条,让政府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长沙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聚焦民众对法治的迫切需求,针对普法工作“向谁普及、普及何种内容、如何有效普及”的核心问题,积极打好普法工作“三张牌”,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及民众关切,为法治长沙的深入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司法支撑与保障。
一是打好“普法联动牌”,让普法有广度、有力度。紧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精准定位重点普法对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并采用多元化法治宣传形式,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打造重点领域普法联动平台,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和协同效应,打好“配合战”。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力量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集市等活动,构建了宣传形式新颖多样、普法主题交叉融合、受众群体广泛覆盖的共享普法新生态。2024年,我乡利用“3.8妇女维权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
二是打好“法治同心牌”,让普法有温度、有深度。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血缘、亲缘、地缘“三缘”和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将法律“书面语”变为乡村“家常话”,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活动共1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5余人,切实推动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确保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普及到每一个角落。2024年,我乡在各村(居)组织“法律明白人”成立了7支防溺水先锋队。进村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95场次,劝导儿童离开危险水域35人,受益群众3000余人。
三是打好“创新特色牌”,让普法有高度、有速度。深挖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将法律知识与传统古宗祠文化相结合,依托筼筜“越国世家”宗祠平台,开创性地探索出“祠堂+普法”的融合发展之路,赋予这一古韵宗祠新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2024年,我乡在普法古祠堂及周边开展法治讲堂、宣讲活动20场,受益群众12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30余次。
(三)提升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效能
长沙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和拓展“寻乌模式”,积极探索“无讼乡镇”创建,抓早抓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争议点,实现纠纷的早期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乡村组三级纠纷排查机制,立体化全方位掌握收集群众诉源。我乡在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都设立了群众来访登记点,并常态化深入村组户排查纠纷,由驻村班子成员、乡村干部组成的走访队伍动态走访抓排查,重点关注土地纠纷、林权纠纷等涉稳因素。各村(居)所站单位做到联动信息互通,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卫生院、国土所、林长办等结合行业领域业务,实时掌握收集上报行业矛盾纠纷。
二是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枢纽集散、牵头抓总的作用,确保诉源有人办理、能第一时间处理。综治中心将各渠道收集的诉源进行分类,根据机关干部成员分工和来访人所在村组进行派单限时办结,对于问题较为突出、矛盾较为尖锐的纠纷,遴选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调解队伍,跟进化解。
三是改进完善工作配套机制,让创建成效常新常态。我乡坚持“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接到群众诉求的乡村干部必须做到“不合理的解释到位,合理能解决的当即解决到位,合理但一时解决不了的登记上报到位,同时负责将问题衔接到下一步具体的责任人后方可退出”),坚持综治中心对个案专班“一周一调度”制度,推动落实化解。此外,我乡还常态化邀请县法院、党校、信访局等社会治理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专家为乡村干部授课,提升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2024年,我乡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2起,调解成功39起,全年无一次县级以上信访事件,即零信访,无涉稳突出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发生。
(四)强化法治监督保障
长沙乡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提高了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公示方式,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结果及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推进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得到普遍运用和严格归档,提高了执法质量。
二是常态化组织业务学习培训,我乡多次组织行政执法队员学习《新行政处罚法》以及赋权涉及的部门法律法规,并组织全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行政执法资格线上视频学习和考试,保障了干部的执法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重点领域、重大执法问题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长沙乡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县法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够
我乡虽然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
我乡多数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在依法行政与完成上级工作任务相矛盾时,优先服从于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未能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三)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我乡具有专业技能的在编执法人员不足,综合执法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力度不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长沙乡将持续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乡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政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是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深化推进“无讼乡镇”创建。
三是强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深挖我乡特色资源优势,建立具有长沙特色的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广场,加大法治文化宣传和培训力度。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法治建设成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长沙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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