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经营主体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全力打响“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2023年力争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一)推动企业开办更加简便。探索实施企业“开办即开户”改革,依托省级平台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平台,实现“全类型、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企业变更登记,颗粒化拆解办事要件、重构审批流程、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企业变更信息高频事项合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政银合作”新模式,推广“政银一窗通”15分钟政务服务便利站改革,将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政务等服务事项延伸至银行网点,并逐步扩大至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业务,实现银行开户信息与各部门间业务关联。(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市监局、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安远支行等)
(二)提升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便利度。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对于经营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允许在营收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推进登记系统与标准地址库对接共享,共同搭建标准化地名地址查询系统,提高对企业申报住所真实性的审查效能。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省内或省外部分区域跨区域互通、互认、互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及其他设行政许可单位)
(三)健全经营主体注销制度。大力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实现企业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完善优胜劣汰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经营主体除名等便捷退出途径,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职权出清机制,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做好业务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打破以往“一刀切”的注销退市模式。(责任单位:县市监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
二、持续提升投资建设
(四)深化工程审批服务改革。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实施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集成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全面进驻工程建设“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扩大施工图免审范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联合验收事项和申报材料。实现联合验收和备案集成事项全程网办。推行预验收制度(预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水电气接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将水电气接入工程纳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扩大联合验收事项。推行工程项目“合并审批”,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联事项,将水利工程初步设计与水土保持方案合并审批,权限内输变电项目一般环评与辐射类环评合并审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五)实现水气“一站式”便捷服务。推行水气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推广水气接入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快政企协同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水气企业在线获取和验证报装信息,将绩效监测模块与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打通,积极推进供水供气报装电子化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润泉供水公司、圣邦燃气公司等)
(六)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进一步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推动更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明确各项成果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办理部门等信息,区域评估成果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及时公开,简化区域评估应用于项目审批的流程规则。区域评估成果关联工程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助推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用地清单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
三、有效破除市场壁垒
(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一诉求处理机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监局、财政局)
(八)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持续优化“政采贷”线上办理流程,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融资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积极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架设银企合作桥梁,拓宽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渠道。优化完善采购合同管理,压缩时限,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交易速度,压实签约、验收和支付时限,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处理处罚结果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九)全面提升招投标活动便捷度。持续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定期开展制度清理规范,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加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对招投标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的行为进行清理。探索投标保证模式,用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加大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推广力度,与银行合作推行线上投标保函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投标保函与报名服务。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合同签订和变更等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更高效便捷参与招投标活动。在住建、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帮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拟招标项目信息。(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住房中心、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四、推行实施新型监管
(十)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抓实部门联合监管、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经营主体的抽查检查,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干扰、为企减负”,避免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司法局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深入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探索落实“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柔性执法,建立容错机制,激发商事主体活力,同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鼓励创新,坚守底线,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研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针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市监局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十二)规范劳动力市场监管。扩大补充工伤保险人群覆盖范围,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加大省电子劳动合同推广使用力度,指导各地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订立和管理电子劳动合同的工作力度,先行提高国有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使用率。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覆盖企业面,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探索“网上社保”模式。试点探索开展特殊工时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压缩办事时限,对材料齐全的做到即时即办、随办随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总工会、卫健委)
(十三)探索建设综合金融数据征信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征信公司,建设综合金融数据征信服务平台,完善信息评价机制,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政府各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可将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关联、集成,以便对信用主体各类信用信息和信用风险等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分析研究。通过为企业提供征信报告、信用评分、授信支持、风险预警、融资对接、金融管理等多种服务和金融产品,满足全县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安远支行、银保监组等)
(十四)探索建立税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出台更为明确的标准化模板,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操作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边界,保证各业务环节尽职标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岗位管理和尽职文化塑造,树立职业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形成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政策预期,为税务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尽职免责提供道德准则。(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司法局)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十五)推行“电子化”改革。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集成应用,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建立电子证照跨地区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支持水电气暖公用事业企业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获取企业、个人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信息。利用各类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推广电子证照的有效做法、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以评促改。简化使用流程,提升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科体局、人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新旅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
(十六)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广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做法,优化办理流程,深化业务融合和集成改革,完善线上线下联办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经江西省政务服务平台予以信息化展示。强化平台及数据支撑能力,升级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支撑平台,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相关牵头单位)
(十七)优化帮办代办政务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帮办协同工作制度,建设线上线下帮代办服务平台,形成“横向合作、纵向联动、重点代办、全域帮办、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机制,覆盖全县的县、乡(镇)、村三级帮代办服务体系,服务好企业和群众。通过以窗口跟班学习、举办代办员培训班、赴先进地区学习等方式提高代办员代办服务水平和专业化能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村便民服务站)
(十八)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建立高位推动、权责明确、统一协调的数字政府工作机制,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应用。迭代升级“赣服通”安远分厅,建成“赣服通”5.0分厅。打造政务云大厅、全域乡村旅游、数智乡村等重点应用场景,接入智能审批、惠企兑现、旅游服务、产业服务等应用系统,逐步构建“数治安远”智慧城市新型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文广新旅局、网信办、旅发集团等)
(十九)创建“五星级”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优功能、美环境、强品质”的原则,开展政务服务示范大厅创建,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提标升级。对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配齐多样化自助设备,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在银行网点设立“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窗口,延伸政务服务网络。深化“N+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效能。探索推行“综合受理+全科审批”改革,打造高水平全科式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医保分局、人社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打破系统壁垒,实现税费、登记费“一码征缴”。利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预告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和便利度,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业务,优化登记流程,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网签备案系统、金融机构系统信息共享,实现证书、证明等纸质材料免提交。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
(二十一)推行便利化税务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进一步压缩办税次数、办税时间,做好“非接触”办税缴费方式推广,进一步提高发票“非接触式”申领比例,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大力倡导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涉税业务的同时,依托自助办税终端、发票邮寄等途径,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大力推广发票“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提高出口退(免)税办理质效,提升出口退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六、着力强化涉企服务
(二十二)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建立政银企长效沟通机制,结合实际,在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常态化政银企沟通机制。构建政、银、企多信息源合一的信息渠道,为信贷融资业务创新提供高效合法并且具有信用保证的绿色通道。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持续加大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推进金融支持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为企业开辟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品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银保监组、人民银行安远支行、金融服务中心等)
(二十三)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效益。探索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运营资本供给机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商业银行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创新信贷审批制度和利率定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筛选模式创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白名单推送机制。设立企业联络员机制,收集融资企业意见反馈,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学习各类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综合性培训班,为企业培养一批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责任单位:县市监局、科创中心、人民银行安远支行)
(二十四)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加强用户供电质量管理,压减用户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加大频繁停电、低电压等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对农村配电网的管理力度,重点关注频繁停电、长时停电等突出问题的整治。积极依托配电自动化、带电作业、旁路作业、发电车保供电、无人机巡视等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推进配电网差异化运维,降低设备故障率,推进电力联合执法。强化政企信息联动,推动政企信息互联互通,连接“网上国网”统一服务平台与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客户办电所需身份证、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等必要材料,实现客户仅凭有效主体资格证明即可“一证办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发展改革委)
(二十五)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重点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制定标准和档次、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做到“五个严禁”。通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助企纾困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在年检、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市监局)
(二十六)深入推进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精准兑现、快速直达。加强“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建成完善“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政策兑现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县直各惠企政策主管单位等)
七、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二十七)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破除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执行联动效率。加大协同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阻碍执行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协调,统一证据收集认定标准、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加快审判进程,形成打击合力。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建设,通过逐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局面,不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发展改革委、税务局等)
(二十八)提高执法水平。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办理涉经营主体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高小额诉讼程序案件适用率,针对涉及公司、证券期货等小额纠纷,突出专业调解作用,提高投资者依法维权质量和效率,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执行落实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格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加大对辖区政务失信执行案件的督办力度,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等)
(二十九)提升电子送达适用率。推行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电子化管理,优化案件电子归档流程,力争实现单套制归档目标。推动法院同步实现无纸化办案和电子归档,逐步实现单套制归档的最终目标,探索创新电子档案资源利用模式,争取减少诉讼群众和企业在档案利用方面的负担。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提升电子送达适用率,减少邮寄送达,从根源上提升民商事案件审理电子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三十)细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处置机制。根据办案需要合理拓展管理人权限,对于司法查封等特定类型查封,允许管理人凭法院裁判文书直接处置财产,并办理解封、过户等事宜,无需再向法院相关政府部门个别申请并协调解封。破产财产处置后,管理人前往各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变更手续,视同债务人自行办理,由各相关单位审查管理人、买受人的相关资料,按照经营主体正常交易手续办理产权过户变更手续。资产处置所得价款经与查封单位协调一致后,统一分配处置,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三十一)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持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升信用修复效能,加强信用修复指导。积极提供信用修复培训咨询服务,明确信用修复相关咨询业务的责任机构,对外公布咨询渠道,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服务和宣传辅导,加快推进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办理工作,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实时同步,推动信用修复统一办理,一次办成,主动配合企业复工复产。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对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或管理人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各单位配合解除对其采取的失信、限消措施。(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
(三十二)建立健全政务诚信信息共享机制。保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法院在对政府机构强制执行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在发送强制执行通知书及失信惩戒预通知时,及时向信用平台共享强制执行信息,共同协调相关单位主动履行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人民法院、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
八、保障措施
(三十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攻坚意识,提高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一线人员各司其职的推进机制。要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运用领导挂点帮扶企业、政企圆桌会、企业特派员、企业“白名单”帮扶、非公维权服务等帮扶机制,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着力破解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满意度。
(三十四)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县营商办、县行政审批局要全面统筹和组织协调全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对标提升任务。
(三十五)加强监督,营造氛围。广开渠道,多方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强化对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提升任务有效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政务媒体、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民生政策和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各部门要及时宣传推广我县营商环境工作的特色亮点做法,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形象的深厚社会氛围。
九游app老版本下载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6月14日印发
赣公网安备360726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