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巧玲、陈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事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由城投集团牵头实施。目前城投集团已拟定了《安远县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正在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完善收集意见后将进行全面推广并落实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主要的工作任务包括:1.加快构建县、乡二级充电设施网络;2.加快推进新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3.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4.加快行业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5.推进油、气、电、交通能源设施融合;6.开展面向电动工程车辆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同时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
附: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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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杜巧玲 |
通讯地址 |
蔡坊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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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
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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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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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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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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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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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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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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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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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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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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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提案承办单位随同办理答复寄送提案者。提案者填写后,请及时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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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陈继 |
通讯地址 |
蔡坊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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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
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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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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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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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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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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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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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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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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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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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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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提案承办单位随同办理答复寄送提案者。提案者填写后,请及时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赣公网安备360726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