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安远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01 15:16:22

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巧玲、陈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事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由城投集团牵头实施。目前城投集团已拟定了安远县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正在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完善收集意见后将进行全面推广并落实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主要的工作任务包括:1.加快构建县、乡二级充电设施网络;2.加快推进新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3.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4.加快行业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5.推进油、气、电、交通能源设施融合;6.开展面向电动工程车辆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同时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

附: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426



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杜巧玲

通讯地址

蔡坊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建议

承办单位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办理态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提案人签名:      

                                               

备注:此表由提案承办单位随同办理答复寄送提案者。提案者填写后,请及时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陈继

通讯地址

蔡坊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的建议

承办单位

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办理态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提案人签名:

      

备注:此表由提案承办单位随同办理答复寄送提案者。提案者填写后,请及时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