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皓指出,《通知》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创新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针对当前林业体制机制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行的破题和创新。
杨皓解释,《通知》的出台解决了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湿地经营等非木质化利用以及其他新业态类型的预期收益确权问题,通过对预期收益进行确权登记,赋予林业经营收益权证融资贷款、项目申报等作用,为林业经营主体丰富了可交易变现的资产,拓宽了融资渠道,也进一步加大了我省生态产品的供给。
杨皓介绍,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将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纳入流转服务、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等材料清单;协同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产品和保险品种创新;通过向乡镇一线延伸服务、创新利用高新技术、强化动态管理等方式为林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入村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答,确保广大经营主体充分知晓收益权证的办理流程和作用。
杨皓认为,《通知》的出台有助于规范各地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防范发证风险;有助于丰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推动社会资本“进山入林”;也有助于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林权贷款的信心,破解林权融资难等问题,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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