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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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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拟订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承担全县殡葬管理、法规宣传、监督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指导全县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塔)建设及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等职责。

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同发展银发经济。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我县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孤残儿童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督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安远县民政局是九游app老版本下载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社会事务股。

三、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事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青妇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储备、申报工作和指导建设实施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

(二)社会事务股。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协调跨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整治高价彩礼,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殡葬执法、殡葬法规宣传等职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龄工作、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婚姻、殡葬、彩票销售等服务机构及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众祭祀期间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孤残儿童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督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四、负责人:廖新兴,安远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东门路48号

七、电话和传真:0797-3731202、0797-373271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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