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城市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汪永鸿同志任三百山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职务;
刘星球同志任镇岗乡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欣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钟学余同志任欣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钟灵同志任天心镇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版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陈文明同志任版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叶彩青同志任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叶三英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县市监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胡昌伟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正科级);
王艺同志任团县委副书记(试用一年);
黄丽华同志任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试用一年)。
免去:
肖桂林同志镇岗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魏征同志团县委副书记职务;
钟朝章同志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魏源昕、叶伟同志原任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团县委职务任免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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