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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承租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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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承租资格的公示


经核查,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发现杜菊芳等10户承租家庭存在连续6个月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或者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涉嫌违反《安远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安府办字201873 文件规定,应取消其家庭公租房的承租资格。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当事人于20259917点前至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7-3781758依规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中心将按程序取消其家庭承租资格。

附件:拟取消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承租资格名单

序号

姓名

小区名称

1

杜菊芳

阳光佳苑

2

杜学明

洋垅塅

3

陈德添

洋垅塅

4

刘有秀

洋垅塅

5

丁华阳

永和苑

6

赵培远

永富苑

7

何淑萍

永康苑

8

欧阳振山

永康苑

9

李瑞端

永康苑

10

薛敏

永康苑

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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