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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2023年度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资格及停发租赁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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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2023年度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资格及停发租赁补贴的公示

经核查,我县2023年度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发现刘花妤等10户申请家庭存在购置商品房、超标车辆等违规行为,涉嫌违反了《安远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安府办字【2018】73 号)的文件规定,应取消其家庭的申请资格。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当事人于2025年9月9日17点前至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7-3781758)依规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中心将按程序取消其家庭申请资格及停发租赁补贴。

附件:拟取消2023年度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资格及停发租赁补贴的名单

序号

申请人

核查情况

1

刘花妤

购置商品房

2

陈美香

购置商品房

3

黄淑英

购置商品房

4

黄秋娣

购置商品房

5

唐冬福

购置商品房

6

叶维琪

购置商品房

7

杜成泉

购置商品房

8

唐剑芳

购置商品房

9

赖民煌

购置商品房

10

郑再生

购置超标车辆

安远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5年09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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